《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》印发

来源:国家发改委网站

      《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近日印发。

  《管理办法》明确,要以投资补助方式重点支持以下项目:

       (1)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、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范围内的基础性、公共性、公益性设施补短板项目,包括多式联运转运场站项目,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新建、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,保税仓储设施项目,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提升项目,应急物流设施项目等。

      (2)冷链集配中心项目,公共冷库新建、改扩建、智能化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。

   (3)城郊大仓基地范围内的基础性、公共性、公益性补短板设施项目建设,包括高标准公共仓储、分拨配送设施新建、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等。

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